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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奥因达

2000-02-23 来源:中华读书报 刘耘华 译 我有话说

编者按:1999年英国侦探作家协会举办了一次名为“第一章”的创作竞赛,在全世界范围内征稿。10月底截稿后,共收到来自29个国家的700篇作品,最后是女作家凯罗琳·希德以其《寇奥因达》拔得头筹。应该说这的确是一篇颇具匠心的小说。与一般侦探小说不同,这两起案件不是发生在夜晚或鲜为人知的地点,恰恰相反,它们都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而且还是在城市的中心地带。因为这是由种族冲突所造成的冤冤相报。这样的设计便使作品具有了较为广阔的想像空间。就两个案件本身来说,前者是因为一群土著黑人强奸了一个白人少女所引起,后者描述的则是两个白人即将对一个土著少女当众施暴,两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联?指示牌上的标志“寇奥因达”是作者所着重强调的,两个案件一个在此结束,另一个由此开始,而且又是三个地区的交界处,令人感觉其大有深意。至于英蒂儿是谁?有何背景?贝迪命运如何?是远远逃逸还是回来报复?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都使读者有所期待,有所追想。也许这正是该作品的魅力所在吧。

他们来找他报复的时候,他在市中心。

他知道他们终究要来,但是来得这么快,却是他始料未及的。要不他就可以跟他父亲和他弟弟威利,他的两个堂兄弟杰克和吉米,还有杰克的儿子利克呆在一起了。他们六个人烧了班姆福尔茨家的财产,弄了一些卖掉,拿走了他们家的薪水支票。劳累之极,换来了这点带血腥味的回报,他想。自那次打劫到现在都十年啦,我再也没干过那种事了。

最先让他知道要出事的是威利跟上来时嘴里发出的丝丝声。在此之前,他只听到过威利两次发出这种声音。一次是在靠近本布伦的地方他差一点儿就踩着了一条蛇,另一次是在一场大火之后。那场丛林大火把帐篷给烧光了,只剩下一滩灰烬和狼籍散乱的桉树炭棍儿。

贝迪顺着威利的目光看过去。有四匹马拴在皇家饭店外面,另外两匹温顺地站在塞姆·戴维斯面包店边上。一群人吊儿郎当地坐在饭店游廊那儿,手里拿着大杯装的啤酒,脸让帽子给遮住了。饭店外面有辆卡车在十字路口往右拐,腾起了一大团红褐色的灰尘。街两边是带马口铁和檐板的房子,商店的遮蓬漆成白色,以免太阳径直晒到人身上。一排排的金属屋顶把阳光反射过来,刺得他睁不开眼睛。

“出什么事了?”他问威利。他正瞪着皇家饭店看来着。

“是那班家伙,”他说。

他看见那些人把酒杯搁下也盯着他们。他感觉像一堆野狗盯着一群羊。

“他们都给惹火了”,父亲懒洋洋地说着并停了下来。

“是呀,”他咕哝道,用脚在地上踢了一下。那天下午他本想出去买一台机床,但是那群浑身散着烈酒味的打手在那儿,而且用那种样子盯着他们,他们还是改天再来的好。他转身往城外方向走,却一下子被吓呆了。汉克·顿德斯和五个他不认识的人正一步一步朝他们走过来,杀气腾腾地。其中三个人拿着大砍刀,弯曲的刀片在太阳底下像水银一样闪闪发光。

“天啊,”威利和他同声说道。

“别咒人!”父亲打断了他们的话。

“我要是走开我自己才挨咒,”他说着,但这时汉克·顿德斯开始叫嚷,在他叫嚷的时候他圆圆的脸鼓胀了起来。他的嗓门像卡车喇叭一样把街上的灰尘都给震起来了。

“穆雷特!你们谁是穆雷特!”

他感觉到,而不是看到,他父亲的脸变苍白了。“你不会什么也没干吧?”他说。他的声音颤抖着,“我叫你别干那事儿,我告诉过你他们会来找你算帐的。”

贝迪瞪着那些砍刀。他感到血开始从他头上渗出来了。

“儿子?”

在看到他父亲的眼睛时他说不出话来。

“啊,天哪……”他父亲黑亮的皮肤变成灰色了。

贝迪绝望地瞪着这些人。他们很快地逼过来了。他扭过头,看见酒吧里的那伙打手排成扇形,挡住了街的另一头。

“贝迪·穆雷特!”顿德斯嚷道,“我想跟你谈谈!”

“他不在这儿,伙计,”利克摊着手说道。他的额头流着汗珠。“他在帐蓬那儿。”“胡说!”顿德斯站在他们前面,脸色发紫。“我知道他在你们里边,班姆福儿茨一家告诉我了。”

“他在帐篷那儿,”利克坚持道。

“告诉我谁是贝迪·穆雷特,否则我让你们脖子见血。”

贝迪看见他父亲走了上去,缩着肩,头仰起来。“我是贝迪,”他说。他的声音并没有打颤。

顿德斯随便地扫了他一眼。“贝迪是个年轻的家伙,罗丝告诉我很多次了。”他仔细瞧利克,然后是杰克。“一个去教堂的小姑娘让一群残忍的土佬给糟蹋了。这个婊子养的坏种!我要让他付出代价。”

当尖利的目光对着他的时候,贝迪感到喉咙颤颤地哽咽起来。

“你是贝迪?”

他急促地否定了。

“你?”顿德斯问吉米。吉米摇摇头。

然后顿德斯挨个地问杰克、利克和威利,他们都摇摇头。

顿德斯咧嘴笑了。“你们都是穆雷特,是吗?”

谁也没动。

“你们都给同样一把血腥的扫帚弄污了。”他迟缓地把大砍刀举了起来,眼睛十分平静。“你们毁了我女儿。”

一切都凝住了。

他看见顿德斯把砍刀抡向他父亲的脖子。从身后传来一声喊叫,然后是威利凄厉地尖叫起来。一个笨重矮胖的男人,像一把在砍木头的斧子。贝迪看见他的父亲踉跄地倒在地上,手乱抓着,绝望地试着塞住从脖子上涌出来的血流。他看见威利猛地从两个男人之间蹿了一下,试图逃出来。他看见另一把砍刀砍中了杰克的右臂,几乎把它给砍断了。当顿德斯朝他走来时,贝迪感到天旋地转一般。一个穿着工装裤的男人用肘猛击他的右肾,他东倒西歪地走了几步,倒在地上,疼得视线都模糊了。然后一个重重的东西倒在他身上,粘粘的,湿湿的,他把它给推开,昏昏然地意识到这是威利。威利血流得很厉害,他喉咙上砍了个大口子,他的呻吟声是从这个大口子里冒出来的。

然后贝迪爬了出来,滚到路边,喘息着。街上回响着哭喊尖叫的声音。贝迪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顿德斯朝他砍过来,贝迪往路边一转,低头躲过,然后跳过他父亲呆滞的身体。顿德斯冲过来想截住他,贝迪假装往右,然后冲向左边,拼命奔跑。

枪声在他身后叭叭地响。

贝迪加快了速度。

哭喊尖叫的声音依然在回响。

他继续跑着。他什么都忘记了,只知道跑。凄厉尖叫的声音终于消失了,但是他还跑。弯着腰,呕吐着,他在这座城市的边缘地带停了下来。他伸出双手扶住一块金属指示牌,发现只有紧紧抱住它才能使自己直立着。过了一会儿,他的呼吸平缓了下来。他站了起来,回头望着这座城市。带着茶色檐板的房屋沿着砾石路弯弯地延伸,油漆被酷烈无情的澳洲太阳晒得斑斑驳驳。

他踉踉跄跄地朝着那块矮土丘慢跑过去,他知道那儿什么也没有,只有干草、岩石、壁虎和褐腹蛇。

贝迪·穆雷特没有意识到他在那块指示牌上留下了三个血手印。它们在那儿保存了51天,直到一场暴雨把它们冲洗得干干净净。只有在这种时候,当地居民才能够无所惧怕地看着指示牌上的标记:寇奥因达。

当英蒂尔·凯恩发现自己完全给陷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内地城郊的时候,已是下午4点了。那天是十二月五日,星期五。把帆布背包搁在脚下,她望着这辆她从阿得莱德搭过来的便车,“懒妇人”,排档嘎嘎作响,可就是不动弹。内燃机排出的难闻烟味和灰尘绞在一起真是够呛人的。

它要教你把大嘴张开着,她自言自语地说。的确,这卡车司机是胖得太过火了,可你又不能去对他说你得减肥要不你女朋友要跟你拜拜了。

忧郁不快地,她瞅了那指示牌一眼。

寇奥因达。

她心里叹息了一声,然后擦了擦脸上的汗水,拽起背包挂在背上。砾石路很宽,两边不太平整,中间铺得很舒坦。一辆拖拉机和拖车拴在一起,都生锈了。路两边是散落的桉树林。透过微光闪烁的灼热雾气,能看到光芒闪闪的铁皮屋顶,电视天线,碟形的卫星接受器和嵌有一个大黑钟的白塔。

身处这样一个火烧火燎的旷野包围之中,她觉得精神一点一点地快耗尽了。那卡车司机告诉过她,这是块“三角地”,因为三个地方的边界在这儿交汇。换句话说吧,这儿可是天涯海角啦。悉尼在大约1500公里以东,而阿得莱德在1000公里以南。好好干,英蒂儿。

这是她平生第一次感到焦渴难忍。她得在太阳把她烤干之前赶到城里。她想要一杯冷饮,要很多很多冰。也许在那儿她能够搭上便车,去伯克或者达波,只要不是这儿,那儿都行。她终于走到了城市最外面的街区。街道两旁是一些用廉价的纤维板建造的房子,带有尖桩插成的篱笆墙,看起来像是对澳大利亚独立的一个验证。房子看上去很新,不过门窗上的油漆已经起泡泡了。街道往北形成了一个斜坡,一直延伸到市中心。每一栋房子前面都有一个邮件箱。喜鹊叽叽喳喳地围着她叫,链条拴着的狗汪汪地冲着她吠。在坡顶那儿她往右拐进了地势更高的街区,风火一样地燎人。阳光往她头上敲打,风从北方吹来,把头发吹在脸上,火辣辣地像鞭子抽过来一样。

街道很长,很平,也很宽——一辆大卡车打一次盘就可以掉转方向——不过路面上却到处都是旮旯,里面填满了粗砂砾石。街两边各有几家杂货店。往上在十字路口那儿有一家饭店,还有一个7层高的超级市场,一个邮局,一家咖啡馆,一家体育用品商店,一家理发店和成衣专售店。成衣专售店的窗台上放着两个无头人体模型,两个都穿着样式相同的无袖印花棉套装,一个是红蓝相间,一个是黄绿相间。

邦德街真让你痛不欲生,英蒂儿想。她看见一群土著少年在牛奶店外面闲逛。一个穿裤衩的男人为了遮住他的大啤酒肚,把衬衫撩在外面。她像机器人那样行走着,酷热把她弄得迷迷糊糊。呼吸的时候,她感觉空气要把鼻孔都给烧焦了。阳光像细细的针儿刺着她的皮肤。她在澳洲整整两星期了,但是仍然适应不了这儿的酷热天气。

她朝饭店走过去,在她脑子里除了冰镇矿泉水什么也想不到。正好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她看见了两个男人。一个姑娘在他们中间挣扎着。

那姑娘手腕给逮住了,但她试图使自己挣脱出来。因为恐怖,她的脸都扭歪了。其中一个男人慢慢地把她拖向自己,那姑娘于是跟他贴得很近,他拿着她的手放在他裤档上。那姑娘猛地一抽,试图把手弄出来。

“黑母狗!”

听见那男人说了这种话,英蒂儿知道自己要卷进去了,可怕地卷进去了。

她很快往街上扫了一眼。两个妇女从对面的人行道上走过来,似乎眼下的酷热和突如其来的暴力事件都是不存在的事儿。一个穿着卡叽短裤和背心的男人往这俩男人及土著少女身上瞄了一眼便进了超级市场,连回头瞧都不瞧。

他们的冷淡反应使她立刻警告自己:别介入,英蒂儿。

那女孩想咬那男人的手。那人仍旧抓住她,同时把手抬了起来,直到那女孩的脚趾只能擦到地皮。那女孩突然停止了反抗。英蒂儿屏住了呼吸。只见她撮起嘴唇使劲一吐,把一团浓痰恰好吐在那人的鼻梁上。那人看那小女孩就像看蛰了他的大黄蜂,突然把手抽回来,对准她肚子猛揍。

英蒂儿放下背包冲进饭店。一进入转门,噪音就降低了十个分贝。皇家饭店是一个典型的澳洲式餐厅:配有马蹄形的酒吧,撞球戏桌台,安装在墙上的大屏幕电视,以及对于陌生人毫无顾忌的打量。英蒂儿径直穿过人群来到酒吧柜台,高声喊道,“快报警。”

没有人注意她。

“快报警!”英蒂儿再次要求道。

“不,”店主说道。他又高又瘦,打着陈旧的深红色领结。“他们不会为了个土佬来这儿的。”

“别告诉他们她是黑人,”她断然说道。

“那下次我有事他们就不会来了。”

英蒂儿动作麻利地越过柜台揪住那瘦男人的衣领。那人试图挣脱出来,嘴里大声嚷嚷着,但英蒂儿没让他挣出来。“去报警!”她冷冷地说道。

直到那人急促地点头答应,她才把手松开,并且扭头往外看。饭店里的人仍然对外面发生的事漠不关心。那女孩站在那男人的双腿之间,她瘦小的胳膊被那人有力的大手紧紧地攥住了。第二个男人正在解他的腰带,把它从裤带环上抽出来。他的脸上露出一种亢奋的微笑。“真倒楣,”英蒂儿自言自语道。当她从人群中挤过去的时候,没有人碰她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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